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來國內發生多起毒駕傷亡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機先防制毒駕肇事案件,警政署自114年底即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之新式執法政策,大幅改變過往僅能「事後採尿」追溯之執法困境,復經第一線執勤員警不遺餘力強力挖掘潛在毒駕案件,115年1至4月共查獲4,725件,攔阻量能已大幅提升近3倍,機先守護無數家庭免於破碎。
另為阻絕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類煙毒)衍生之毒駕危害,全國各警察機關亦積極溯源查緝依托咪酯類煙毒分裝場案件;統計115年1-4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計148公斤,攔阻150萬顆毒煙彈流入社會,戮力從供應鏈源頭強力打擊掃蕩。
除前述強化打擊攻勢作為,警政署亦在事前預防面再出重手,積極與交通部合作,力求在「未駕車上路前」建立源頭管理機制,針對吸食毒品經警察查獲,雖尚未駕車上路,惟已有潛在交通安全風險者,評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規定,納入定期駕照管理機制;另規劃要求毒癮者完成毒癮戒治治療、提供相關證明或經專業評估後,始得換發或繼續持有駕駛執照。未來完成修法可經由定期駕照管制與無照違規處理機制相互銜接,並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增訂毒駕同車乘客處罰,多管齊下提高制度約束力,避免高風險毒駕者逕行駕車上路。
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全面檢討毒駕犯罪,研擬提高刑責及強化緝毒等作為,避免悲劇再次發生。警政署亦將持續跨部會結合前端預防、醫療戒治、司法處遇及駕照管理等多元措施,滾動式檢討制度可行性與執行細節,共同建構更完整之毒駕防制安全網,維護全民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