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於本月20日第1727次委員會議通過對陞禧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裁罰決定,因其銷售苗栗縣苗栗市「陞鎂園」建案的廣告中宣稱「已預留華南銀行貸款額度」、「華南銀行信託保證」,與事實不符,構成商品內容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遭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這是公平會首次針對建商在廣告中宣稱銀行貸款額度及信託保證不實的案例進行裁罰,具有指標性意義。
公平會調查指出,陞禧建設於廣告中聲稱其建案「陞鎂園」已與華南銀行簽訂貸款額度及信託保證安排,給予消費者「購屋即可獲得貸款及保障」的印象。然而,經深入查證,陞禧建設並未與華南銀行簽訂相關貸款額度或信託保證的文件,其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對消費者交易決定造成潛在誤導,影響公平交易環境。
公平會強調,房屋貸款及信託保證是購屋者的重要考量因素,建案廣告的真實性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建商在刊登不動產廣告時,應確保內容準確,避免使用誤導性用語。若違反規定,不僅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還將面臨法律責任與罰則。
公平會呼籲業者自律
公平會再次提醒,房地產業者在宣傳建案時,應以事實為基礎,避免虛假或誇大不實的廣告內容,以維護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同時,消費者在購屋時,也應謹慎查證相關資訊,避免受到誤導影響交易決定。
此次裁罰案為不動產廣告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規遵循範例,公平會將持續關注類似案件,確保市場交易的公平與透明。
是新聞原始網址:建案廣告不實!陞禧建設因虛假宣傳遭公平會開罰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