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新零售未報備多層次傳銷 公平會開罰30萬元

圖/公平會
圖/公平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於今(19)日召開第1739次委員會議,裁定華人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 未依規定報備即展開多層次傳銷,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華人新零售公司自112年6月起對外招募會員,加入會員須購買並推廣「癌篩健檢專案」使用券,會員可透過介紹新會員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該公司提供會員多種獎金,包括推薦獎金(25%)、推薦津貼、責任津貼及管理津貼,確立了多層級獎勵制度,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的多層次傳銷。然而,該公司未依規定向公平會報備,即展開運作,因此遭到裁罰。

公平會強調,所有從事多層次傳銷的業者,應在正式運作前完成報備,否則將面臨行政處分。此外,公平會提醒民眾,在參與任何傳銷計畫或組織前,可至公平會官網(查詢網址)確認業者是否已完成報備,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落入違法傳銷陷阱。

公平會呼籲,企業應依法經營,誠信自律,確保市場秩序與消費者權益,共同維護公平交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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