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踩車引糾紛  大安警迅即排解依法究責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長呂政隆。

【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112年9月13日上午接獲110系統報案稱大安區延吉街附近有行人踩破違停於標線型人行道之車輛擋風玻璃案件,隨即派遣線上巡邏警力抵達現場,邱男稱渠所有自小客車臨停在標線型人行道上等候友人金女,遭行人何男逕直爬上引擎蓋上後踩過擋風玻璃從車尾下車,造成前擋風玻璃破損,何男亦稱因邱男違規停車迫使其須踩過汽車,從車上下來時右腳受傷,故雙方互提刑事告訴,全案何男依毀損案、邱男依過失傷害函送偵查隊續辦。另警方對駕駛人邱男違規部分舉發「在標線型人行道臨時停車」。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違規情事,可撥打110檢舉,遇有糾紛案件應理性溝通,切勿使用暴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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