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聯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羈押142天 無罪確定獲補償71萬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羈押142天,無罪確定獲補償71萬。(圖/高婕翻拍) 

【亞太新聞網/記者高婕/高雄報導】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被控遭中共吸收,引介退役軍官赴陸接受招待,獲判無罪確定。羅志明聲請刑事補償,高雄地院日前以羅因本案遭羈押142天,裁定以每日5000元的最高額補償,准予補償羅71萬元。

羅志明2013年間遭檢調指控,被自稱「李鷹」的中共解放軍人員吸收,引介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羅志明、夏復翔再受「李鷹」指示,引介多名退役軍官赴陸接受落地招待,涉嫌共諜案遭羈押142天。本案一、二審均認為羅無罪,判處羅無罪,檢方再上訴最高法院,遭最高法院駁回,羅最終獲無罪確定。

羅日前以他因本案遭羈押142天為由,向高雄地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他因本案被加諸「共諜」、「賣台」等字眼,嚴重影響名譽。甚至遭羈押後被民間公司取消職務,羈押期間因無法收受聖經而中斷信仰,且因羈押同房室友身心不穩,導致他無法入眠,身心受創嚴重,請求每日補償5000元。

高雄地院認為,羈押禁見是將人自家庭、社會、職業、生活中隔離拘禁於看守所,對心理造成嚴重打擊,並影響其名譽、信用等人格權,加上案件被媒體報導,其留於社會大眾的負面印象難以抹滅。法官認為,羅遭羈押142天,考量其遭羈押時65歲,及羈押期間所受痛苦、名譽減損、財產損失,每日應補償5000元,裁定補償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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