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經統計屏東警分局114年1至4月交通事故資料,肇事原因為闖紅燈違規的A1死亡事故有1件、A2致傷事故有80件,為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並培養民眾遵守法規習慣,屏東警分局自114年4月28日起執行交通大執法專案,針對闖紅燈違規加強取締。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有闖紅燈直行、左轉及迴轉情形,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百元以下罰鍰;闖紅燈右轉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依據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慢車(含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駕駛人,有闖紅燈行為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屏東警分局呼籲民眾,請駕駛人養成見黃燈亮起後減速行駛、準備停等的習慣,勿心存僥倖加速通行,讓安全成為自己和他人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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