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嘉義地方檢察署呂雅純檢察官偵辦「陳冠廷立委」罷免案之提議書涉嫌偽造案件,於昨日(5)上午率同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航業處高雄調查站調查官,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該罷免案主要工作人員楊○程等人住處及辦公室計4處,傳喚被告楊○程、何○倫、李○昌、賴○煌、國○強、吳○茵、莊○玲、蔡○宏、及蘇○芳等9人到案,經檢察官深夜訊問被告完畢,認為均涉及刑法行使偽造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楊○程、何○倫等2人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被告無羈押之必要,被告李○昌、賴○煌等2人分別以新臺幣(下同)30萬元,被告國○強、莊○玲、吳○茵等3人則各以10萬元,蔡○宏、蘇○芳等2人各以3萬元具保,並命限制出境、出海。
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團隊辦案,秉持客觀中立之立場,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從嚴從速積極查辦,維護選風及澄清吏治,確保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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