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民前往鄉公所領取沙包自行將坍方路段圍起,並放置警示錐。(圖/記者蔣彤雲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新竹縣五峰鄉天湖部落花園村天湖路九月曾發生道路大片坍方,路基掏空嚴重,路面因此大幅縮減,造成居民與外來遊客往來險象環生,村長黃修明第一時間向五峰鄉公所緊急應變中心陳情,要求改善,然鄉公所至今毫無作為,有居民多日前再次向鄉公所承辦員詢問後續處理情形,未料曾姓承辦員指稱鄉公所無經費,改善措施須由縣政府處理,面對鄉公所的推託,鄉民很無奈。

▲鄉民前往鄉公所領取沙包自行將坍方路段圍起,並放置警示錐。(圖/記者蔣彤雲攝)
當地鄉民說,花園村不少住戶每日往來山下採買均須經過天湖路,九月道路突然大面積坍方,他曾經冒險在馬路下方查看,赫然發現路基掏空嚴重,隨時有擴大跡象,不僅危及往來車輛安全,更嚴重危及下方住戶,村長黃修明第一時間向五峰鄉公所緊急應變中心陳情,要求改善,惜遲遲不見鄉公所有所作為,附近鄉民無奈,只好自行前往鄉公所領取沙包將坍方路段圍起,並放置警示錐提醒往來鄉民與遊客注意。

▲鄉民前往鄉公所領取沙包自行將坍方路段圍起,並放置警示錐。(圖/記者蔣彤雲攝)
由於坍方面積逐漸擴大,造成附近一支電杆傾斜,鄉民擔心近日山區大雨恐將造成路基更大面積掏空,10月再度向鄉公所緊急應變中心詢問後續處理進展,緊急應變中心將電話轉至建設課,曾姓承辦員先是一頭霧水,不知道天湖部落花園村有道路坍方一事,經鄉民說明後,曾姓承辦員指稱花園村長黃修明村長當初僅陳情,但是並未告知鄉公所如何做,其陳情案並未經核定,因此並無陳情案號,公務處理陳情事件有其行政程序,一個月未處理算「正常」。

▲路基掏空嚴重且有擴大跡象。(圖/記者蔣彤雲攝)
承辦員的答覆令鄉民很無奈,央求鄉公所正視路基掏空的嚴重性,由於該路段是花園村民每日下山採買與往來遊客必經道路,近日陰雨致土石仍不斷滑落,擔心一旦坍方,恐將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希望鄉公所有所作為
,保障鄉民安全。

▲路基掏空嚴重且有擴大跡象。(圖/記者蔣彤雲攝)
未料曾姓承辦員以「這個時間點鄉公所並無預算,能做的是報請縣政府處理」,至於報請縣政府處理還要等多久,其答覆是「抱歉沒答案」,鄉公所能做的緊急應變措施是「前往蓋帆布」。
當地鄉民說,九月發生道路大片坍方後,村長黃修明第一時間曾向五峰鄉公所緊急應變中心陳情,要求改善,然鄉公所始終無作為,基於鄉民與往來露客安全,他們緊急至鄉公所領取沙包放置該路段,然因路基被掏空情形嚴重,且近日掏空路面有擴大情行,擔心一旦大幅坍方,恐將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10月下旬再度向鄉公所陳情,錫鄉公所至今仍不見有任何補強或改善措施。
此一陳情案充分暴露鄉公所多個缺失,其一,九月道路便坍方,村長雖於第一時間向鄉公所陳情,但是從曾姓承辦員處獲知,鄉公所無視村長的陳情,以致於此一陳情案件並無建立案號。其二,曾姓承辦員指稱村長黃修明僅陳情,但是並未要求鄉公所如何做,公務員理應為民解決問題,承辦員於受理民眾陳情後,竟要求鄉民告知如何做做什麼,實非公務員應有為民服務的態度。其三,以鄉公所無經費為由指稱改善措施須由縣政府處理
,更非公務員面對鄉民陳情應有的行政處理原則,公務員怠惰至此令人傻眼,更教人心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