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 記者林致遠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於114年11月12日17時49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其放置於機車前置物勾上的手提袋遭竊,員警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並於翌(13)日上午8時40分許成功查緝犯嫌到案,迅速破案展現警方積極打擊犯罪的決心。
經了解,報案人林姓女子(80年次)於12日17時49分許,發現放在機車前掛勾上的手提袋不翼而飛,內有筆記型電腦一台及私人物品等財物。員警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迅速鎖定謝姓男子(78年次)涉有重嫌,並於翌日早晨在東區精武路上之租屋處將其查緝到案,當場查扣失竊筆電及相關證物,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提醒民眾,短暫離開車輛時勿將貴重物品置於明顯處,以免成為宵小覬覦目標;民眾若發現可疑人車徘徊,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守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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