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葉柏逸日前執行守望勤務,巡經向上路與大觀路口發現許姓騎士(93年次)與一群友人疾駛呼嘯而過,疑因心虛,一瞥見巡邏機車警示燈靠近,逕將機車熄火停在騎樓,若無其事裝忙,員警見狀隨即上前攔查,許男坦承凌晨2點從西屯區夜店喝完調酒後,打算再來南屯續攤,原本抱持僥倖的心態加上同行友人壯膽下貿然騎車,詎料詭異行徑早被眼尖警察盯上。
原來許男已連跑2天夜店飲酒狂歡,且這2次均不勝酒力直接躺在路旁,也是被該位員警叫醒,叮嚀深夜天氣冷趕快回家,第3次心想少喝一點就不會路倒,但選擇冒險騎車,又栽在同一位員警手中;期間許男深知接受酒測恐會超標,遲遲無法順利完成測試,甚至激動地向友人表示:測了以後都不能騎車載你!見拖延戰術不可行,也只能乖乖配合,見酒測值0.28mg/l超過法定標準值,臉瞬間垮了,不僅因此背上公共危險罪的前科,還必須在拘留室過夜。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為了持續遏止酒駕行為,今年6月30日起新法上路,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此外,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提醒民眾若想要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可選擇代駕服務、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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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民眾連兩天醉路倒被警叫醒 第三次冒險酒駕仍被同一警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