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偵辦網路恐嚇公眾案件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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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檢察署

報新聞/編輯部

嘉義地檢署蕭仕庸檢察官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偵辦被告洪○○涉及恐嚇公眾案件,聲押獲准。

被告洪○○(男、90年次)於115年1月24日,網路上匿名於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留言,將於大眾交通運輸站對途經不特定民眾發動攻擊。專案小組於同年月27日,持台灣嘉義地方法院(下稱嘉義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住處,扣得犯罪工具手機,並以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拘提到案。蕭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被告涉及恐嚇公眾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 嘉義地院聲押獲准。

嘉義地檢署蔡宗熙檢察長呼籲,司法偵查機關對於恐嚇公眾的模仿行為,必定積極從嚴從速查緝,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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