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夜間防事故 台中警發送螢光袋「宣導代替舉發」守護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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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因應115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為提升行人用路安全,警一分局員警發揮創意,在路上巡邏時,特別針對可能意圖違規穿越馬路的民眾,在即時制止後,採取「宣導代替舉發」方式,於現場發送自製的「螢光環保收納袋」。該宣導品具備高辨識度與反光效果,提醒民眾於夜間或清晨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物並配戴反光配件,以提高自身能見度,讓駕駛人能及早發現、及時停讓,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此外,警方亦深入校園、社區關懷據點及長青學苑等場所,加強向民眾宣導交通安全觀念,提醒行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闖紅燈或任意穿越馬路,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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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經統計,去(114)年臺中市中、西區行人交通事故共發生252件,其中分析事故肇因,以「車輛未停讓行人」最為嚴重,共計105件,占比高達42%;其次為「行人自身違規」38件,占比15%,顯示行人與駕駛雙方在交通安全面向上,仍有進一步強化良好用路習慣的空間。警方表示,去年整年度針對「車輛未停讓行人」違規項目,共計取締755件,115年亦將持續列為重點違規項目,加強宣導與執法,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處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如肇事致人受傷者,處一萬八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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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一分局分局長林大為呼籲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左右查看,確認安全後再行通過;同時也提醒行人落實「停、看、聽」原則,穿越馬路前務必確認無來車,以守護自身與他人安全。警方將持續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為三大工作主軸,全力守護轄區安全,讓民眾安心過年,馬年行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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