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15年2月2日21時許,接獲報案稱西屯區安和路上一處店家遭人毀損,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對涉嫌男子依法逮捕送辦。
警方趕赴到現場時,發現犯嫌(趙姓男子,66年次)有違法違序行為,第一時間當場制止,隨即依法逮捕送辦,並將依毀損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六分局強調,對於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及危害他人安全之行為,警方均將迅速到場、依法處置,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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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15年2月2日21時許,接獲報案稱西屯區安和路上一處店家遭人毀損,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對涉嫌男子依法逮捕送辦。
警方趕赴到現場時,發現犯嫌(趙姓男子,66年次)有違法違序行為,第一時間當場制止,隨即依法逮捕送辦,並將依毀損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六分局強調,對於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及危害他人安全之行為,警方均將迅速到場、依法處置,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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