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115年2月18日23時許,石姓男子報案指稱,於新城鄉北埔路某超商購物,偶遇舊識葛姓犯嫌,惟因視線不佳,石男未能即時認出與招呼,致葛嫌心生不滿,竟持折疊刀伸入車窗內攻擊石男,石男即時阻擋並駕車離開。

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翌(19)日凌晨3時許,葛男再度與林姓男子發生糾紛持器械互相攻擊,造成葛男臉部受刀傷,送醫救護,警方隨即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聲請拘票獲准,以即時防制暴力滋事。

20日警方於葛男傷勢完成醫療後,拘提到案,並於其身上查獲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全案詢後,依涉嫌殺人未遂、恐嚇、妨害自由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鑑於葛嫌多次持器械恐嚇他人,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警方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花蓮地方法院於21日裁定羈押,即時維護春節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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