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既成道路土地競購開跑 補償條件再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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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志成/新北報導】
為持續推動私有土地制度化,新北市政府啟動115年度「都市計畫道路及非都市計畫區交通用地處理計畫」,即日起至8月31日受理申請。市府將優化補償機制,保障長期持有地主的權益。

工務局長馮兆麟(四)日表示,早期私人土地因公用地役關係供公眾通行,隨都市發展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但仍屬私人所有,形成「已開闢未徵收」情形。自106年起,市府已完成逾9,000平方公尺土地取得,協助地主處理權屬問題。

新工處長簡必琦說明,今年標購機制針對長期持有地主提供更合理補償,依土地持有年限分為「未滿10年」與「達10年以上」,持有時間越長,補償條件越優渥。持有年限認定更具彈性,繼承或贈與的土地可合併計算。

申請須為都市計畫道路或非都市計畫區交通用地,且現況已供公眾通行。計畫以單筆地號為受理單位,無需完整路段,讓複雜持分結構的土地所有權人也能申請。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新工處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符合資格者請於受理期間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馮兆麟強調,透過公開的土地競購方式,妥善處理長期供道路使用的私有土地,實現公共利益與地主權益的雙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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