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115年4月6日8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苗栗縣苑裡鎮新復3路與新復18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經了解,林姓男子(67年次)駕駛自小貨車沿新復18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與李姓男子(45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新復3路由東往西方向直行發生碰撞,隨後車輛再與號誌桿發生擦撞。事故造成雙方駕駛受傷,意識清楚,均送往醫院治療,雙方駕駛經酒測均無飲酒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
警方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並遵守交通號誌,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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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115年4月6日8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苗栗縣苑裡鎮新復3路與新復18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經了解,林姓男子(67年次)駕駛自小貨車沿新復18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與李姓男子(45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新復3路由東往西方向直行發生碰撞,隨後車輛再與號誌桿發生擦撞。事故造成雙方駕駛受傷,意識清楚,均送往醫院治療,雙方駕駛經酒測均無飲酒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
警方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並遵守交通號誌,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