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於115年1月22日上午接獲報案,稱轄區和平東路二段早餐店內,有一名男子與店員發生言語糾紛並朝地面吐口水。大安分局獲報後,隨即派員馳赴現場查處。
經警方初步了解,吳姓報案人指稱該男子為其前任職早餐店老闆之子,疑因不滿過往職場糾紛而上門滋事。警方掌握特定線索後,旋即主動前往前老闆之店面進行查訪。於查訪期間,得知涉案男子為外籍人士且已出境。
大安分局針對本案業第一時間依法受理妨害名譽及恐嚇告訴,並完整保全案發現場監視器及警方執勤密錄器影像。警方於完備相關蒐證與查訪紀錄後,已將全案事證依法函請地檢署偵辦;案經台北地檢署以書函函覆民眾簽結。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冷靜,循合法、理性途徑解決,切勿有非理性之舉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