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今年3月初苗栗縣警察局偵辦移工案件,發現員警於114年間疑涉不法,即啟動自檢機制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苗栗地檢署於26日搜索約詢相關員警,訊後2人聲請羈押,其餘人員分別交保或請回。
有關涉案人員一律從重懲處,調整服務地區,並列入輔導考核;另從嚴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並調整非主管職務。
苗栗縣警察局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若有違法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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