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珍彗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表示,頭份分局三灣分駐所警員張碩尹於今日擔服08時至10時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中心派案,於三灣鄉台3線105.5公里處有發生交通事故,張姓員警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查看,發現事故現場為1輛大型重機車疑似操作不慎而自摔,因發生位置於台3線轉彎處,視線不佳,來往車輛眾多且車速較快,張員立即通報勤務中心派出人員協助於現場交通指揮引導,避免發生二次交通事故,並立刻於事故現場使用苗票縣警察局新配發之測距輪依規測繪製圖,於事故後15分鐘內將事故現場排除,以恢復交通順暢,警方反應迅速處理得宜,雙方當事人亦對警方表示感謝之意。
頭份員警熱忱服務,除交通事故處理迅速外,且協助於故障車輛後方指揮交通,避免後車追撞或衍生二次交通事故,民眾直呼暖心,警方呼籲行駛於道路應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並應尊重他人路權,互相禮讓,欲速則不達,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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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頭份警台3線交通案件處置得宜 防止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