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新制3月8日全面上路 延長申訴期限 簡化申訴程序 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很角色時報謝富益/高雄報導】112年5月底國內掀起#MeToo運動,各界曾遭受性騷擾的受害者紛紛站出來發聲,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今(113)年3月8日性騷擾防治法全面施行後,有幾項重要變革,除原本一般性騷擾事件類型外,新增權勢性騷擾;另延長申訴期限、簡化申訴程序;嚴懲權勢性騷擾等,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高雄市政府自112年7月底起簡化性騷擾求助流程及管道,只要撥打高雄市市民專線1999,單一管道提供被害人24小時協助,另於市府官網首設性騷擾防治專區,提供線上求助受理管道,讓性騷擾被害人求助不孤單!今(113)年3月8日新制正式施行,針對不同身分、類型的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一般性騷擾事件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權勢性騷擾事件延長至3年;另考量未成年被害人遭遇性騷擾事件可能智慮未臻成熟,為周全保護性騷擾事件未成年被害人,特別增訂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如為未成年者,得於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此外,為進一步提升民眾求助意願,此次修法簡化申訴流程,並視行為人的身分,明訂申訴受理單位,分別由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受理。

性騷擾是一種對人身安全的傷害,當事件發生後,嚴重可能影響個人日常生活的進行及就學就業表現,高市社會局感同身受性騷擾被害人的無助與創傷,自96年起全國首創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服務,歷經16年來已服務1,760位性騷擾被害人。現委託樹德科技大學辦理提供被害人服務,由專業社工員主動提供關懷及情緒支持,發展自我保護的安全計畫,協助被害人面對性騷擾申訴求助歷程,陪伴走出性騷擾陰霾。另外,為了協助職場性騷擾個案,112年9月社會局及勞工局跨局處合作,將職場性騷擾被害人納入服務對象,保障被害人權益不中斷。

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高雄是個性別友善城市,呼籲民眾當遭受性騷擾時,可依性騷擾事件適用法規,撥打主管機關聯繫專線,一般性騷擾社會局(07-3303353)、職場性騷擾勞工局(07-8128330或07-8124782)、校園性騷擾教育局(07-7995678分機3083)尋求諮詢與協助,維護自身權益。

性騷擾定義及求助電話。(高雄市政府提供)

性騷擾的常見樣態與被害人的權益保障。(高雄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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