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秦宸/新竹報導】
近來房市交易熱絡,房價不斷推升,小陳趁此機會欲將名下不動產出售,卻發現房子與土地居然都被稅務單位禁止移轉了,眼看著約好的交屋日期會被延遲,小陳氣急敗壞的跑到稅務局質問為何不讓他的土地房屋移轉買賣?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的財產被稅務機關給禁止處分,通常代表有欠繳稅款,依規定稅務機關得就納稅人相當於欠稅金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因此,納稅人如欲出售不動產,就必須先繳清全部欠稅款後,通知稅務機關函請地政單位塗銷禁止移轉登記,方能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手續。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台灣郵報原始網址:因欠稅被禁止處分的不動產 繳清後才能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