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李麗華/高雄報導】有關民眾反映113年4月16日訂購連鎖速食店乳酪蛋糕有效日期疑慮,衛生局接獲訊息即啟動全市16家門市同步派員查察,經查該蛋糕品項為各門市自行製作後標示製造日期,出貨前依據總公司安全試驗評估規範(產品冷凍保存15天,解凍後冷藏保存4天)張貼日期,業者表示消費者反應之蛋糕日期113.4.2係製造日期非效期,當天係作業繁忙未依內部程序去除該標示導致,有關產品標示及安全試驗評估情形相關疑義,將移請總公司所轄台北市衛生局依權責釐清是否符合食安法規範。
另查大寮門市架上乳酪蛋糕標示113.4.21,現場已先抽驗1件檢驗衛生標準。針對烤檯油垢缺失,責令業者限期於113年4月19日前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暨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罰鍰。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業者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以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
衛生局派員稽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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