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凱米颱風雨勢風勢劇烈,造成許多車輛車牌脫落遺失,對於民眾交通通行造成不便,台南市警為讓居民盡速恢復正常生活,積極協助民眾完成報案手續取得證明,以利後續至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領牌流程,並由各派出所針對拾獲號牌,「第一時間」先行主動聯繫車主領回或協助送返,且將未能發還號牌,再行行文監理機關處理。
台南市警察局透過社群媒體及廣播電臺宣導民眾遇遺失或拾獲車牌處理方式,統計台南市警察局截至113年7月29日風災期間共計受理號牌遺失168面,受理(含員警)拾獲號牌131面,協助發還號牌110面,均立即依「受理遺失物報案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為民服務工作。
台南市警局長林國清表示警方亦會持續協助民眾受理報案及號牌發還領回之為民服務工作,加速作業速度以節省民眾往返監理機關辦理流程時間。警方呼籲如有車輛因本次風災車牌脫落遺失情形之民眾,應盡速至當地派出所完成報案,另提醒民眾勿駕駛「未懸掛號牌」車輛上路,避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違者處新臺幣3,600至10,800元罰緩,車輛另需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請用路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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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風釀「車牌遺失」 台南警協助發還及提醒勿「未懸掛號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