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Nov. 02, 2024 (GLOBE NEWSWIRE) —
事因:全球投資者權益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提醒:(i) 根據及/或可追溯至因 Xiao-I Corporation (NASDAQ: AIXI) 於 2023 年 3 月 9 日或前後進行首次公開募股(簡稱「IPO」或「募股」)所發行的募股文件而購買該公司美國存托股份(簡稱「ADS」)之人士;及/或 (ii) 於 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簡稱「集體訴訟期」)購買該公司證券之人士注意,重要的首席原告截止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影響:如果您根據及/或可追溯至 IPO 購買了 Xiao-I ADS 及/或於集體訴訟期間購買了 Xiao-I 證券,您可能有權獲得賠償,並透過勝訴收費安排,免去任何自付費用或開支。
下一步行動:如欲加入 Xiao-I 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25023 或免費致電 866-767-3653 或電郵至 case@rosenlegal.com 與 Phillip Kim 律師聯絡,了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該案目前已提出集體訴訟。 若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請務必於 2024 年 12 月 16 日或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 首席原告是集體訴訟中代表其他成員指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何選擇 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者選擇在領導角色方面具有成功往績紀錄的合格律師。 通常,發布通知的律師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儕認可, 許多此類律師事務所實際上並不處理證券集體訴訟,而只是充當轉介客戶的中間人,或與實際提起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合作。選擇律師需要明智。 Rosen Law Firm 為全球投資者代理法律事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代位訴訟。 Rosen Law Firm 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並成功達成和解。 Rosen Law Firm 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案件的和解數量,於 2017 年獲 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 評選為排名第一的律師事務所。 自 2013 年以來,Rosen Law Firm 每年都進入該排行榜的前四名,且已為投資者追回數以億計美元的資金。 僅在 2019 年,事務所便為投資者追回了逾 4.38 億美元的資金。 2020 年,創始合夥人 Laurence Rosen 獲 law360 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 (Titan of Plaintiffs’ Bar)。 事務所的多位律師曾獲得 Lawdragon 和 Super Lawyers 的表彰。
案件詳情:根據該訴訟,募股文件及被告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有披露:(1) 被告淡化了 Xiao-I 因其若干中國股東不遵守「37 號文登記」而面臨的風險的真實範圍和嚴重性,「37 號文登記」對向離岸公司提供國內資產或權益的中國居民施加若干登記要求,包括 Xiao-I 無法將募股所得資金用於擬定的業務目的;(2) Xiao-I 在編製財務報表時未能遵守美國公認會計原則 (「GAAP」) ;(3) 被告誇大了 Xiao-I 在補救 Xiao-I 財務控制重大弱點方面作出的努力;(4) Xiao-I 被迫花費巨額研發費用,以有效地在 AI 行業競爭;(5) Xiao-I 淡化了該等費用對 Xiao-I 業務及財務業績產生的重大負面影響;(6) 因此,Xiao-I 誇大了其 AI 能力、研發資源以及在 AI 市場的整體競爭力;(7) 由於上述原因,Xiao-I 極有可能無法遵守 NASDAQ 的上市要求,包括其 ADS 的最低收盤買入價維持在每股 1.00 美元(「最低出價要求」);及 (8) 因此,募股文件和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的公開聲明存在重大虛假及/或誤導性,且未有陳述其中必須說明的資訊。 訴訟稱,當市場了解真相後,投資者蒙受了損失。
如欲加入 Xiao-I 集體訴訟,請造訪 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25023 或免費致電 866-767-3653 或電郵至 case@rosenlegal.com 與 Phillip Kim 律師聯絡,了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上述集體訴訟尚未獲得認證。 在集體訴訟獲得認證之前,除非您聘請律師,否則不會有律師為您代理。 您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 也可以繼續作為集體訴訟缺席成員,並在現階段不採取任何行動。 投資者獲取未來任何潛在賠償份額的資格不取決於是否擔任首席原告。
歡迎透過以下方式關注我們以了解最新動態:LinkedIn: 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Twitter: 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 或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
律師廣告。 過往結果並不保證獲得類似的結果。
聯絡資訊:
Laurence Rosen 律師
Phillip Kim 律師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電話:(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case@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
台灣郵報原始網址:業內頂尖的律師事務所 ROSEN 鼓勵 Xiao-I Corporation 投資者在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之前聘請律師 – AI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