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傳統公墓管理 縣府召集13鄉鎮市相關單位開會

【記者秦宸/新竹報導】

為改善傳統公墓管理,新竹縣政府24日邀集縣內13鄉鎮市負責殯葬業務主管級以上人員到府內開會,討論議題包含訂定管理維護標準作業流程、提升傳統公墓禁葬比例、研訂鼓勵民眾自行起掘遷葬之誘因機制,以及就殯葬設施現況量能及未來轄內殯葬需求考量,思考未來具體政策等議題討論。

民政處說明,此會議起源於監察院曾行文內政部,要求檢討改進全國未經規劃公墓比率尚高、可實施環保自然葬公墓數仍少,且部分殯葬設施位處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有待研擬善策等情,內政部因而研議強化傳統公墓管理改善的全國性機制,由於涉及各鄉鎮市公所管理權責,民政處因此召開研商會議。

「傳統公墓」於法規並無明確定義,民政處指出,實務上多指墳墓設置管理條例72年11月11日施行前,約清代至日治時期期間,由私人基於公益行善動機,以自有土地設置公墓,無償提供不特定人營葬,後因年代久遠土地繼承人亡佚,成為無人管理之既存公墓,為避免濫葬情事,主管機關爰予列冊納管。

新竹縣傳統公墓截至111年底計有129處,全區有規劃墓基、墓區、墓道、公園化,或已起掘改建為納骨設施或樹葬區則有7處,未規劃者佔95%。全縣公立公墓全區禁葬計有31處、部分區域禁葬有6處,其中以湖口鄉禁葬率達89%最高,而新豐鄉及五峰鄉均無禁葬之公墓,禁葬比率為0,為全縣比率最低的鄉鎮。在遷葬的部分,現有129處公墓,其中有7處近10年曾經辦理遷葬,寶山鄉雙溪公墓正在執行遷葬,而已擬定具體遷葬計畫尚待執行的則有尖石鄉新樂村第1及第4公墓,縣內目前無廢墓情形。

會中討論提升傳統公墓禁葬比例一案,由於遷葬實務經驗,在遷葬前須先公告禁葬7至10年不等,不過縣內僅有31處全區禁葬、6處部分禁葬,僅佔全體公墓面積約3成。而有鑑於110年統計國人火化率達98.13%,土葬需求甚低,因此須加速推動公墓禁葬。

此外,新竹縣傳統公墓距離鄰近人群聚集地未達500公尺者,計有69處,佔傳統公墓總數53%。民政處要求,請各公所評估公墓禁葬的可能性,以距離鄰近人群聚集地未達500公尺,近3年又無埋葬數之公墓,請公所評估後優先配合辦理禁葬公告。

為加速推動傳統公墓遷葬,民政處請各鄉鎮就轄內禁葬10年以上之傳統公墓,儘速擬定遷葬執行方案或進行遷葬評估。鑒於公墓遷葬涉及經費預算、都市發展、需地急迫性及主辦機關的事權整合能力,以距離人群聚集地未達500公尺、公墓面積未達1公頃(或墳墓數未達500門),且已禁葬10年以上的傳統公墓優先辦理。

民政處也請各公所就轄內的殯葬設施現況量能及未來(近10年)轄內殯葬需求為深度考量,並思考未來具體政策取向為何,期望能盤點殯葬設施需求,以釐清新竹縣未來整體殯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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