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為增進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效能,並表揚及感謝績優的執行機關(構),苗栗地檢署於113年12月9日(星期一)辦理「社義勞執行機關(構)表揚暨研習座談會」,邀請苗栗地檢署社會勞動機構(關)與會,除感謝各執行機關(構)協助推動社會勞動業務,並表揚執行成效優良之機構(關)與督導。藉以提升勞務案件執行品質,避免發生執行風險。
檢察長蔡宗熙親臨會場,頒發苗栗地檢署9個績優社會勞動機構及10位績優督導,感謝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及督導這一年來的辛苦與努力,因為大家的付出,提供社會勞動人免於入監服刑,讓其能有回饋鄉里,復歸社會的機會,檢察長也特別提醒機構,要多注意勞動場所之安全措施,注意安全防護,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為提升機構(關)及督導執行社會勞動業務之專業知能,本次座談會特別安排台灣安全衛生協會處長林建利講授「勞動場所安全及衛生教育」,提升機構對社會勞動人安全衛生教育之正確觀念,預防職業災害發生,林處長以實際案例提醒執行機構注意勞動人履行勞務時應實施安全、防護措施,及發生意外事件後之處理應變方式,林處長以與機構互動方式授課,讓與會機構加深職場安全意識。
苗栗地檢署政風室主任李思賢到場廉政宣導,以案例解說相關的廉政措施,提醒執行機構應落實督導,防止弊端發生。本署觀護人室也邀請各社會勞動機構,成為反詐騙、反毒宣導的種子,提醒民眾提高警覺,降低被騙或毒品危害。
主任觀護人蔡欣樺向與會的執行機構說明目前社會勞動政策,並以實際案例分享職場安全措施的重要性,並就其前往苗栗地檢署社會勞動機構所見之優缺點提出建議,請各執行機構配合辦理,讓社會勞動政策得以順利推展。
最後由主任檢察官莊佳瑋主持綜合座談,莊主任表示社會勞動是一個良善的制度,但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社會勞動機構的配合,對於機構的付出予以肯定及感謝。機構代表們表示此次座談會收穫滿滿,回去也會加強職場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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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苗栗地檢署「社義勞機關表揚暨研習座談會」收穫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