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國小辦理「交通安全研習」 關山警宣講微電車及行的安全

圖: 台東縣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電動自行車)於今(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且駕駛必須年齡滿14歲,除此之外,還須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才能上路。台東關山警察分局特運用本(13)日9時,受邀至錦屏國小參加「交通安全研習」時機加強宣講,除此之外,還有路權及學童行的安全,以強化教師們的交通安全知能,並透過教師將交通安全教育向下紮根,灌輸學童正確交通安全觀念,避免意外事故之發生。

圖: 台東縣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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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台東縣警察局提供
圖: 台東縣警察局提供

宣講人指出,修法前電動自行車及微電車,因無須掛牌且無使用年齡限制,受到許多學生、新住民、銀髮族群的喜愛,但由於不用懸掛號牌及強制納保,在道路上行駛若發生違規,員警除了當場攔查之外,事後很難再予以舉發,如同治安死角,也衍生不少交通問題。依據交通部修法規定,新出廠的微電車需掛牌且強制購買汽車保險,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最高速限25km/hr以下,不可酒駕,11月30日起新購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罰新臺幣(以下同)1200到3600元;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可罰1800至5400元;未投保強制險,可罰750元到1500元,未投保還肇事可罰9千至3萬2千元;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可處300元罰鍰。再次強調,未滿14歲不得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宣導,若違規將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以維護學生安全。

路權的意義,包含了每個用路人使用道路的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不論是人或車,任何人在道路上行駛,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所有的用路人都遵守交通規定並尊重他人的路權,便是順暢交通的最佳方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路權劃分的位階由高至低主要分成「支線道車應禮讓幹線道車」、「少線道車應禮讓多線道車」、「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以及「右轉車應禮讓左轉車」五種,可用這五種方法就能迅速判定擁有優先路權的一方。

學生們如何安全地過馬路,基本步驟:

1、退後三步:在等候過馬路時,不要站在馬路邊緣,而是退後三步,確保安全距離。

2、左右擺頭:當綠燈亮起時,先左看,再右看,然後再左看,確認沒有來車後再開始過馬路。

3、舉手示意:由於小學生的身高較矮,駕駛員可能不容易看到他們。因此,過馬路時應該舉起手,讓駕駛員更容易看到。

4、專心過馬路:過馬路時不要玩手機或嬉戲,應該專心走過馬路,隨時注意周圍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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