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本週就是冬至,目前正值補冬時節,後續還有國定連假及春節等民俗節慶,家庭聚會與社交活動常飲酒助興,而酒後駕車因注意力下降及天候不佳等因素,致酒駕肇事增加。苗栗縣警察局視每年11月立冬節氣起至次年3月為防制酒駕工作之重點期間,針對易發生酒駕及易肇事路(時)段,加強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
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統計分析113年1月至11月,發生酒後駕車肇事死傷人數計74件與去年同期94件比較,發生減少20件(21.27%),並發現每年1月至3月為酒駕高峰期,占全年度酒後駕車總件數約31.56%。另以大數據分析轄內酒駕熱時與熱區,每日發生酒駕熱時依序為20至22時、22至24時及16至18時,熱區則有頭份市中華路與中央路及苗栗市中山路等區域,警方將規劃勤務加強防制。
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牌管理,應依規定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同時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以為騎乘慢車酒駕僅輕罰,倘駕駛酒測超標或拒絕酒測,除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罰鍰,都須當場禁止駕駛且移置保管車輛。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世煌表示,農曆春節將至,並配合114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將加強取締酒駕及落實酒駕案件溯源管理,以遏止酒後駕車歪風,提醒民眾建立「指定駕駛」及店家「代客叫車」觀念,持續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全力維護交通秩序,永保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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