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年節是出國旅遊旺季,基隆市衛生局再次呼籲不買加熱菸/電子煙回臺,我國全面禁止電子煙,並納管加熱式菸品,且目前尚未有審核通過之加熱式菸品,因此所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在我國都不合法,任何人都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不論是搭乘飛機或搭乘郵輪攜帶電子煙/加熱式菸品入境臺灣,甚至是以郵寄包裹或快遞入境,都違反菸害防制法,截至113年底基隆市衛生局針對關務署移案民眾輸入加熱式菸品/電子煙之案件,已累計裁罰66件,罰款達350萬元;為了守護自身及下一代的健康,請民眾切勿嘗試(使用)、購買、攜帶入境、寄送快遞包裹、刊登及販賣等,以免觸法。
小周(化名)是經常出國工作的工程師,出國期間受好友請託代為購買加熱式菸品,由於小周本人不抽菸,對於菸品的相關規定並不會很注意,因此他在回臺灣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攔查後,才驚覺攜帶加熱式菸品回臺灣是違法的,海關將其移案給衛生局辦理,並依「菸害防制法」開罰5萬元;自112年03月22日菸害防制修法上路至113年底,基隆市衛生局已裁處66件「輸入(攜帶/包裹)加熱式菸品或電子煙入境」之案件,裁罰金額高達350萬元,違規件數大幅增加,僅次於第一名違規吸菸者,後續海關仍持續查獲多起違規輸入該等貨物,並陸續移案至衛生局續辦;不論是旅客從機場或港口入境,甚至以郵寄包裹或快遞入境,海關皆加強攔檢並移案給衛生局裁處,違規攜帶或郵寄電子煙/加熱式菸品入境者,不僅被罰錢還要依法被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完成貨物銷毀,真是得不償失!!
基隆市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自112年03月22日修法,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指定菸品(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包括「製造、輸入、廣告、販賣、展示、供應及使用」等行為,皆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之規定,相關罰則如下:製造/輸入/廣告者最高得處新臺幣5,000萬元;販賣/展示者最高得處新臺幣100萬元;供應者最高得處新臺幣25萬元;使用者最高得處新臺幣1萬元。
基隆市衛生局張賢政局長提醒民眾,目前加熱式菸品皆未通過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而電子煙則完全不合法,因此不論是搭乘飛機或搭乘郵輪攜帶電子煙/加熱式菸品入境臺灣,甚至是以郵寄包裹或快遞入境,都違反菸害防制法,行為人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不論是至國外工作或接下來的春節假期安排旅遊,切勿接受朋友請託購買加熱式菸品或電子煙,以免危害健康及荷包失血。其實電子煙比我們想像還可怕,電子煙多含尼古丁,甚至添加非法藥物而發生遺憾事件,傷身又無助於戒菸,但許多不肖業者,會透過新穎的包裝及造型誘使青少年購買使用,進而上癮及危害身體健康,請大家遵守電子煙「三不政策」: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
基隆市衛生局也邀請吸菸的市民朋友,為了自身及身邊親友健康加入戒菸的行列,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手機加入戒菸專線LINE@(ID:@tsh0800636363)進行諮詢,也可選擇到本市戒菸服務特約機構(診所、藥局或衛生所),由專業人員協助您挺過戒菸過程中的不適,讓您與所珍愛的家人,一起迎(贏)向健康。如有任何菸害防制相關問題,請撥打菸害防制專線02-24224567或0800-5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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