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接獲林姓民眾報案,稱在臉書看到投資廣告,經點擊連結加入一假投資群組,並要求下載「瑩宇」假投資APP進行投資,依詐團指示匯款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及面交40萬元後,被害人想要出金時卻遭百般阻撓,才驚覺遭到詐騙。之後詐團食髓知味,誘騙被害人再交付50萬元保證金即可連本帶利領回投資款項,警方獲報後與被害人展開警民合作,在面交地點當場查獲車手黃姓犯嫌(18歲、男性)到案,查扣現金50萬元、工作手機、工作證、收據、工作用私章等證物,復於面交地點附近發現一部可疑車輛,經攔查查獲車手頭邱姓犯嫌(20歲、男性)及監控手許姓犯嫌(20歲、男性)到案,全案日前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違反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等罪嫌起訴在案。
警方調查,邱嫌原本從事水電工作,月入4萬5左右,因職務倦怠詢問國小同學介紹工作,因而被詐團招幕為車手頭,邱嫌又找來高中同學許嫌當監控手及同學的弟弟黃嫌當車手,三人一同從事詐騙犯行,聲稱每次可獲利面交金額的1%,不法所得豐厚。
警方在邱嫌查扣手機的聊天紀錄中,發現邱嫌與詐欺上手「面試」車手黃嫌的過程,要求黃嫌用於偽造工作證的照片髮型要整齊、頭部要端正、項鍊要拿掉,還提供黃嫌購買面交道具的費用,一切皆為了能取信於被害人,讓被害人落入詐騙的圈套中。
本次邱嫌等3人依詐團指示到臺中市新社地區要向被害人收取現金款項,原以為詐騙款項能輕鬆入袋,沒料到東勢警方早已在面交地點布下天羅地網,一舉將邱嫌等3人緝捕歸案,其中邱嫌遭到臺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日前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邱嫌等3人從事詐欺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在案。
東勢警分局呼籲民眾,詐騙集團常在臉書等平臺投放假投資廣告,使用標榜穩賺不賠、高報酬零風險等字眼,引導民眾加入偽冒的投資LINE群組進行詐騙,讓民眾辛苦錢一夕之間成為泡沫。因此提醒在投資前應先做足功課並循政府認證的官方管道進行投資,任何號稱有「內線交易」、「穩賺不賠」一定是詐騙,如有發現可疑情事,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查證,以免遭受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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