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桿倒塌吉安警迅速到場維持交通 調閱監視器通知肇事駕駛到案說明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吉安分局豐田派出所於114年3月24日凌晨3時許接獲報案,在壽豐鄉豐坪路二段與豐坪路二段90巷口,有燈桿倒塌情事。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警方到場時肇事駕駛已自行離去,留下杯盤狼藉的現場,為確保現場交通安全,員警在事故地點設置警示標誌,並協助指揮疏導車流,同時通知相關單位派員進行搶修作業,確保號誌設備能儘速恢復運作。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方同時展開調查,透過沿線監視器畫面鎖定肇事車輛,確認肇事車輛為一輛營業大貨車。警方隨後聯繫肇事的陳姓男子(40歲)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款,對駕駛人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進行舉發。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分局長林俊廷呼籲,駕駛人行車時應提高警覺,尤其駕駛大貨車或大型車輛時,務必確認車輛裝載設備符合規範,以避免勾掛路旁設施或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此外,若發生事故,應立即停留現場並通報警方,以免衍生二次交通事故。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確保道路交通順暢與安全,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關新聞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