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腳踏車酒駕止步 中警一分局3月狂抓80件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近期酒駕肇事案例引發市民關注,警察機關也高度重視。為此,中市警第一分局於3月1日至27日期間,已執行11場大規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讓中西區市民有感警察取締酒駕路檢無所不在,更於各時段加強編排巡邏勤務,3月份到27日為止,單月就取締酒駕達80件。其中,大誠所警員林冠賢於3月27日凌晨4時許巡經中區中華路段時,攔查林姓妙齡女子(90年次)酒後騎乘腳踏自行車,林女聽聞員警告知酒後亦不可騎乘腳踏自行車時,驚呼不知酒後騎乘腳踏自行車亦屬違規,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52mg/L,雖幸運未發生事故憾事,惟經員警告誡並製單開罰後,林女也連聲說不好意思,並說絕不再犯。

▲圖說:女子酒後騎腳踏車遭警方攔查,驚呼不知酒後騎自行車亦屬違規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第一警分局交通組解釋,酒後不應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縱使騎乘腳踏自行車,只要酒測值0.15mg/L以上,會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違規,可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使用具電池驅動提供動力之電動輔助自行車,若酒測值0.25mg/L以上,甚會構成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
中市警第一分局長尤啓南表示,統計第一分局114年迄今發生的交通事故,酒駕肇事致傷人數15人,與去年同期17人相比減少2人(下降11.8%),數據雖略有下降,然警方對每一件酒駕肇事案件都非常重視。第一警分局繼續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針對酒駕事故與違規熱點數據加以分析,實施精準執法,在易發生酒駕路段加強路檢和巡邏勤務,並依酒駕肇事溯源結果督促飲酒場所,例如酒店、KTV與餐廳等業者,善盡防制酒駕社會責任。
警方呼籲市民朋友勿心存僥倖,如有聚會飲酒,應相互提醒,妥善安排交通工具,可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是使用代駕,以確保安全回家,共同維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

▲圖說:中市警第一分局於3月1日至27日期間,已執行11場大規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中市警第一分局於3月1日至27日期間,已執行11場大規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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