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微型二輪電動車未開大燈 北投警上前攔查酒測值竟高達1.16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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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編輯部

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副所長李宗穎於日前凌晨1時許巡邏行經大興街與磺港路口時,見民眾邱姓男子(56年次)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開大燈而上前攔查,並以酒精感知器對邱男做簡易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遂通報警力到場支援酒測,結果顯示邱男之酒精吐氣濃度值達1.16mg/L,故當場將渠逮捕帶返勤務處所,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北投分局呼籲,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生命,對其他用路人亦造成重大威脅。騎乘微型二輪電動車仍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範,嚴禁酒後駕車行為,請用路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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