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酒後騎單車逆向 推小孩當藉口依舊遭罰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中市警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警員司皓中和陳鴻霆於114年3月12日2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西區公正路264巷3號前攔查一名美國籍男子。該男子酒後騎腳踏車逆向行駛,不僅拒絕酒測還試圖逃跑,推託「單親爸爸需載小孩上學」作為藉口,最後仍難逃法網,遭警方依法開罰。

▲圖說:員警巡邏時發現一外籍男子騎腳踏車逆向行駛,遂上前盤查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員警巡邏時發現一外籍男子騎腳踏車逆向行駛遂上前盤查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據瞭解,員警巡邏時發現該名外籍男子騎腳踏車逆向行駛,遂上前盤查。經確認,該男子為美國籍的李奇(67年次),身上散發濃烈酒味,警員詢問是否飲酒時,他緊張回應「我快到家了」,試圖迴避問題。隨後,警員要求其接受酒測,男子卻大聲說「NO」,並試圖逃離現場,被攔下後仍否認飲酒,辯稱自己是單親爸爸,需次日載兩個孩子上學。然而,這並無法掩蓋他酒氣熏天的事實。
最終,李奇拒絕酒精濃度測試,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規定,開立交通違規通知單,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繼續駕駛。警方強調,無論是腳踏車或其他慢車,酒後駕駛皆屬違規行為,身份或藉口均無法免責。
中市警第一分局長尤啓南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後駕駛慢車若酒精濃度超標,罰鍰為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並禁駕;拒絕酒測則罰鍰4,8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無論駕駛何種交通工具,酒後上路皆違法,警方將持續嚴格執法,確保交通安全。

▲圖說:老外酒後騎單車拒絕酒測,還推「需載送小孩上學」當藉口,員警依法開罰4,800元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老外酒後騎單車拒絕酒測還推需載送小孩上學當藉口員警依法開罰4800元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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