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桃園購物不能登錄抽獎?議員黃敬平痛批桃園購物節變新北發票日。(圖╱桃園市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芷綺/桃園報導】
桃園購物節總登錄金額創下新台幣64億元新高,有效促進桃園整體經濟消費情況及成功行銷桃園,卻有部分商家以「特賣會」的快閃店型式在桃園設店銷售,稅籍設置在新北市,導致民眾消費購物後卻無法登錄參加購物節活動,喪失抽獎權益,市議員黃敬平在議會痛批經發局讓業者「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桃園辦活動卻促進新北市經濟,要求經發局應強化審核並與稅捐機關合作改善,不然就從寬認定。
黃敬平說明,桃園購物節期間(113)年12月起至今(114)年2月共3個月,所有在桃園消費單筆滿300元的民眾,皆可於活動網站註冊參加抽獎,期間登錄總金額逾64億元、登錄消費發票達217萬7682張、註冊人數達11萬1248人次,這次活動登錄金額及發票數都創下桃園購物節舉辦以來歷史新高。
黃敬平表示,他接獲民眾陳情,在平鎮區參與「特賣會」的消費行為,因該類快閃型店家雖於桃園市實體設店營業,實際稅籍所在地卻登記在新北市,導致民眾取得的發票不符「桃園購物節」活動規定,無法登錄抽獎,權益受損。民眾當時多次分批購買金額合計達10多萬元的家電產品,原意是支持在地經濟並參加抽獎,最終卻發現無法參與活動。
黃敬平痛批,發票稅籍在新北市,桃園花了近3000萬元預算辦活動,結果是幫新北促進消費、稅也是新北市在收,質疑經發局讓業者「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明辦桃園活動、實質幫助新北,讓桃園購物節變成「新北發票日」,桃園活動卻幫助新北促進經濟,對於以「特賣會」、「快閃店」形式經營的業者,就是在桃園進行銷售行為,民眾從外觀上根本看不出來,卻因稅籍在新北市,導致民眾誤以為符合活動資格而產生誤解。
黃敬平認為,由於民眾無法分辨、經發局也不知如何是好,難道經發局辦桃園購物節活動還會怕太多民眾持發票抽獎?因此他建議,如果經發局無法與稅捐稽徵機關合作,針對實際在桃園營業但稅籍設在外縣市業者,依「實際營業地點」為依據進行營業稅歸屬地調整的話,否則就應從寬認定,只要在桃園市境內購物即可算,不應受限税籍登記縣市不在桃園市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