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錢變破財! 大學生酒後iBike比搭小黃更貴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三名大學生日前相約夜晚至夜店小酌,派對結束後準備返家時,原本理性討論共乘計程車回家避免酒駕,不料因為覺得車資昂貴,便臨時決定改租借iBike回到租屋處,還自以為「省錢又環保」。沒想到因為酒後騎單車不穩,遭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路上攔查,經警方對三人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均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罰鍰。

▲圖說:三個大學生為了省車資,酒後騎iBike返家,「省車錢卻賠了罰單」虧大了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三個大學生為了省車資,酒後騎iBike返家,「省車錢卻賠了罰單」虧大了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據了解,三人當晚在夜店開心暢飲調酒後,清醒時甚至還互相提醒千萬不能酒駕,原本計畫搭計程車回家。然而結帳時見荷包縮水感到心痛,臨時改變主意用腳力省錢,殊不知人力腳踏車也屬於「慢車」,酒後騎乘同樣觸法。三人聞訊當場傻眼,每人將面臨1,2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三人最高恐噴7,200元,遠遠超出原本搭乘計程車回家的費用,大嘆「省了車錢,卻多了罰單」。
分局長陳祥麟表示,不論是機車、汽車或是腳踏車,只要酒後騎乘皆屬違法,呼籲民眾酒後應選擇合法且安全的交通方式返家,如計程車、代駕或請親友接送,千萬不要因一時貪圖方便或省錢,反而觸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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