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警追捕通緝犯 民眾協助成功圍捕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察分局鶴岡派出所副所長彭光義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苗栗市新東街一帶時,發現1部普重機車形跡可疑且車輛違停人行道,即趨前攔檢盤查。

經警方盤查駕駛人陳女(43歲)時,該女子神情異常緊張,員警請其提供身分證號查證,相關資料明顯有異,陳女發現露餡後即尋隙企圖脫身,員警隨即驅車緝捕,所幸遇路過熱心民眾協助加入緝捕,經進一步確認陳女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發布之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全案偵詢後解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歸案。

苗栗警分局提醒民眾,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或判刑,應依照法院或地檢署的傳票指示,於指定期限內到案說明,以免因聯繫不上而遭通緝,增加法律風險和處罰。並呼籲民眾遵守法律程序,避免因逃避司法而面臨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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