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自撞消防栓逃逸 警方積極追查究辦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警分局於114年6月7日22時23分接獲報案,於臺中市西區民權路228號前,發生一起小客車自撞消防栓事故。經查,駕駛人駕駛租賃小客車,由原子街沿民權路右轉逆向往福龍街行駛時,自撞路旁消防栓後逃逸,現場僅留損壞消防栓,無人受傷。

警方依規定蒐證,聯繫車輛所屬租賃公司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並積極調閱民間監視器還原事故經過,詳細肇因待鑑定單位研判之。駕駛人肇事逃逸,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事故切勿擅自離開現場,並請民眾提供相關線索,協助警方釐清案情。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維護轄區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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