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法 違規直接開罰、張貼不合格標示

【記者葉仁富/新北報導】因應環境變遷、社會需求及近年重大災例,消防法修正全面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危險物品場所管理、掌握救災資訊及全面檢視提升罰責等面向,為強化營業場所負責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責任,修法後不會再給予限期改善,只要檢查發現缺失就直接開罰,罰鍰額度從原本六千元至五萬元,提高到兩萬元至三十萬元。

《圖說》消防法修正全面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局加強對業者宣導。〈第一大隊提供〉
《圖說》消防法修正全面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局加強對業者宣導。〈第一大隊提供〉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羅凱文呼籲,板橋區列管的電影院、酒吧、商場、餐廳等營業場所目前共計一千六百餘家,請業者務必遵守各項消防法令;消防安全設備是防範火災危害的重要利器,應隨時保持正常堪用狀態,除平時落實維護外,如有故障應儘速修繕,並強化場所防火管理措施,增進自衛消防編組之核心應變量能,落實平時火災預防管理,加強自衛消防編組能力,提升營業場所人員之防災應變知識與技能。

他指出,以往營業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等有故障或缺失,會先給予限期改善,未改善再予處罰,且消防單位將於入口明顯處張貼不合格標誌供民眾識別,並將其名稱、地點及不合格項目刊登於大眾傳播媒體、內政部消防署網站等方式公告周知。消防機關於聯合稽查、青春專案、春節專案及其他專案檢查,需有即時性、迫切性、避免危害等情形時,不受營業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之張貼判斷要件,將逕予張貼不合格標示並強力要求符合法令。

《圖說》不受營業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之張貼判斷要件,將逕予張貼不合格標示並強力要求符合法令。〈第一大隊提供〉
《圖說》不受營業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之張貼判斷要件,將逕予張貼不合格標示並強力要求符合法令。〈第一大隊提供〉

羅凱文強調,為強化營業場所負責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責任,這次修法後不會再給予限期改善,只要檢查發現缺失就直接開罰,且罰鍰額度從原本六千元至五萬元,提高到兩萬元至三十萬元。而板橋位處新北市中心,為重要商業聚集地且營業場所眾多,現階段針對營業場所違規仍會以開立勸導單方式提醒業者,明年起如違規將直接舉發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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