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送友人搭車後自身車卻發不動 ,警車借電發車協助民眾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西區派出所警員沈宗翰、胡家豪、葉建平於112年10月8日22時擔服巡邏勤務,行經建國北路二段時,見五權車站前有一民眾揮手示意,疑似需要協助,員警駕車趨前初步了解後,便立刻前往民眾所提供之地點。

抵達現場後,原來該林姓女子(86年次)於當(8)日晚上開車接送友人至五權車站搭車,將車子熄火後陪同友人到火車站內,結束後欲駕車離去時,車子卻突然發不動,十分緊張,不知如何是好,所幸在無助的情況下,看見巡邏車的警示燈於眼前閃爍,即向巡邏車招手尋求協助,希望能解決目前的燃眉之急。
沈員在了解情況之後,先行關閉車輛的全部開關並嘗試重新啟動,在幾番嘗試下,研判應該是車輛的電池沒電,所以才導致車輛無法發動,眼尖的胡員赫然瞥見林女的車輛底座找到了兩條電線,正是可以協助讓車輛電池暫時運作的工具,現場查處員警便將巡邏車車頭調轉方向,並打開兩車的引擎蓋,在沈員的操作下,林女的車輛終於發出引擎順利啟動的聲音,沈員也貼心提醒林女隨時要注意車子的狀況,在抵達住處前千萬不要熄火,免得車子又發不動,而車輛電池故障仍應前往車廠安排一個詳細的檢查,林女對於員警的大力協助表示感恩,並表示日後也會多加留意車子的狀況。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在此呼籲,遇到車輛故障時不要慌張,應盡快在車輛後方放置警告標誌,通知維修人員或道路救援到場,並通知員警至現場協助疏導車流或相關協助,一同維護道路上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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