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坪警落實保護苗栗好山水 連續查獲意圖傾倒營建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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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副所長鍾志翔、警員林明均於114年11月13日15時許,擔服偵辦刑案勤務,行經縣道124甲線約1K處,見兩車車身污穢臨停在該處,惟正值颱風時期顯不合常理,立即通知線上巡邏警網鄭凱元、趙辰毅前往協助攔查。
經警方攔停後詢問,謝姓駕駛(85年次)與李姓駕駛(92年次)表示係從台北市士林區工地載運廢土、廢塑膠,磚頭、水泥塊、鋼筋等營建廢棄物,且無法交代去向,另發現二人均未攜帶廢棄物清運聯單,亦未將營建剩餘土石送往指定之地點存放,故立即通報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派員到場共同稽查,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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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違法棄置廢棄物影響民眾身體健康、財產、環境土質及水源甚鉅,是警方查緝重點工作,警方絕不容許有不法分子任意傾倒廢棄物,破壞本縣好山好水,業者與民眾應發揮公德心,勿心存投機或僥倖進行不法行為,若有查獲廢棄物違法棄置行為,將會同環保單位嚴查依法究辦絕不寬貸。藉此呼籲鄉親,若發現疑似非法傾倒廢棄物行為者,請立即撥打110電話,警民合作為全體生活環境共同付出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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