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114年12月28日14時許,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接獲報案,稱通霄鎮白沙屯漁港安檢所後方海邊,有一輛自小客車因停放位置過於靠近海域,受漲潮影響,海水逐漸上升至車門高度,恐有受損之虞,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
警員王禹翔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發現該車仍停放於原地,且潮水持續上漲,車輛周邊已遭海水包圍。警方隨即查詢車籍資料,確認車主為謝姓男子,惟多次聯繫未能取得聯絡。考量若未即時處置恐造成更大財產損失,警方遂擊破車窗進入車內解除手煞車,並在海巡人員及熱心漁民協助下,配合大型機具順利將車輛拖離海邊危險區域,成功排除險情,保全民眾財產安全。

通霄警分局長周貴忠提醒,前往海邊、漁港等地活動或停放車輛時,務必留意潮汐變化及現場環境,避免將車輛停放於過於靠近海域之處,以免因突發漲潮造成財物損失或人身危險。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