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買房真詐財 尖山警同仁聯手郵局阻詐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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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苗栗縣政府警察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5年1月9日9時許,接獲郵局通報稱有疑似詐騙案件,尖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澤羽、警員許桓銘立即前往處理,發現一名黃姓民眾(女、70年次)欲提領新臺幣120萬元。
經警方到場瞭解,黃民稱在網路瀏覽售屋廣告欲投資,今日至郵局欲提領頭期款,惟警方詢問有無實地了解屋況、有無聯繫房仲業務或建商代表,均向警方表示無確認,經警方、櫃檯人員耐心勸說此類詐欺案件層出不窮後,渠始驚覺遭詐騙,打消投資念頭,成功阻止提款未造成任何財損。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來電或見面接觸稱,提供投資高額獲利或高報酬之管道,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請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覬覦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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