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積極辦理商品標示相關業務,榮獲經濟部112-113年度商品標示業務考核評定為「特優」,是市府為市民打造優質消費環境的成果體現。經發局長盛筱蓉今(14)日於市政會議獻獎,將此份榮耀獻給市府團隊與全體市民。
盛筱蓉表示,商品標示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有完整的標示資訊才能保障各項商品品質與使用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市府透過訂定商品標示業務執行計畫,與新北29區公所合作,每年不定期、不定點至各實體通路或透過網路平台購樣方式,隨機辦理商品標示抽查,並藉由各類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協助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建立商品正確標示觀念,了解正確標示方法,降低消費爭議情況,達到企業與消費者雙贏局面 。

她說,新北市112-113年度商品標示抽查件數達1萬9,674件,其中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件數有1萬6,395件,不符合規定件數為3,279件,不合格率為16.67%,市府針對不合格案件即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持續列管追蹤,現都已全數依規定改正或下架,改善率100%。

盛筱蓉強調,未來仍將積極主動辦理商品標示抽查、輔導業者合法標示及持續宣導商品標示知識,提供消費者一個「買的安心、用的放心」的消費環境。此外也要呼籲全體市民,如發現市面上有販賣標示不完整商品時,隨時通報商品標示檢舉專線(0800-000-584),共同打造優質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