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日前接獲臺灣銀行總行通報,1名從事資源回收業蘇姓男子攜帶14張面額百元的舊版美鈔至外匯部門臨櫃欲兌換成新臺幣使用,行員檢查後發覺鈔票質感有異,並使用驗鈔機確認鈔票細節並非真鈔,員警到場瞭解發現該民有使用造假美鈔嫌疑,全案詢後將蘇男依違反偽造有價證券罪嫌,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據悉蘇男負責從事資源回收工作,自稱在大樓資源回收間整理物品時,發現紅包袋夾於廢紙堆中,打開一看發現有14張面額百元的舊版美鈔,便靈機一動先後拿到不同2間銀行辨認真偽,行員分別表示該鈔票貌似真鈔但並非市面上流通的紙鈔、紙鈔放於過久導致顏色與真鈔不太相符,為求謹慎請蘇男將紙鈔拿至臺灣銀行總行鑑定,不料蘇男竟直接到臺銀總行外匯部,欲將14張面額百元美鈔的兌換成新臺幣,經總行行員觸摸鈔票紙質、色澤、圖樣,都與真鈔不符,請出納人員再次鑑定,立即辨識出這些全都是假鈔。在行員告知美鈔全是假鈔並通報警方到場後後,蘇男才一臉錯愕,發現自己因一時疏忽而可能吃上官司,後悔不已。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兌換貨幣應循正當途徑,切勿私下兌換以免受騙,若對鈔票是否為偽造紙鈔等相關疑義,可洽詢中央銀行發行局或向警察機關報案、檢舉,千萬不能心存僥倖至銀行換錢、存錢,否則可能違反刑法「偽造有價證券罪」,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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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天降橫財不是財 男拾獲美鈔換匯卻是偽鈔 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