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監管單位再度對科技巨頭壟斷行為祭出狠招,歐盟執委會27日宣布,將依據《數位市場法》(DMA)展開針對Google的兩項具體規範程序,要求其開放搜尋資料與AI模型服務,包括旗下Gemini,給予第三方搜尋引擎與AI開發者,以確保市場公平競爭。
歐盟科技首長維庫寧(Henna Virkkunen)指出:「這次根據《數位市場法》所啟動的程序,將提供Google具體指引,要求其對第三方AI與搜尋引擎提供與Google自有服務(如Google Search與Gemini)等效的存取權限。」
此外,歐盟反壟斷負責人里貝拉(Teresa Ribera)強調,技術進步帶來的紅利不應只進貢少數巨頭。歐盟將細化規範,要求Google在公平、合理且無歧視(FRAND)的原則下,分享匿名化的排名、查詢、點擊及查看數據,甚至連競爭對手的AI聊天機器人是否具備獲取這些數據的資格,也將納入法律裁量。
Google反擊:擔憂損及用戶隱私與創新
Google高級競爭法律顧問凱利(Clare Kelly)對此表示,Android本身已採開放設計,且Google目前已依DMA規定授權搜尋資料予競爭對手。凱利同時強調:「這類規範多由競爭對手的不滿推動,反而可能損害使用者隱私、安全性與整體創新發展。」
Google長期以來受到歐洲市場批評,認為其透過Android系統與搜尋引擎的主導地位,在AI與資料領域掌握過大優勢;這次歐盟更進一步要求其提供「等效功能存取」,被視為是挑戰Google AI核心能力Gemini的重要動作。
歐盟出招!打破AI朝「巨頭壟斷格局」發展
這次指導方針預計將於六個月內完成。歐盟競爭事務負責人黎貝拉(Teresa Ribera)表示:「我們希望這場深刻的科技轉型能發揮最大潛力與效益,而非讓少數幾家企業獨佔舞台。」根據DMA精神,Google若不配合,可能面臨高達全球營收10%的罰款。
早在兩年前、歐盟反壟斷大刀已朝蘋果揮去,包括要求開放其封閉生態系統,以提供用戶更多選擇權。隨著AI技術日益融入產業應用,資料可得性、平台存取權與市場平等成為核心議題。歐盟這次再出招,象徵AI競爭未來不僅關乎技術優勢,更將涉及制度設計與法規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