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高院院長高金枝霸凌法官事件持續發酵,前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因長期高壓與身心失衡而生病,卻遭到霸凌與抹黑,並受到嚴厲懲戒,引發法界關注。臺灣人權智庫於(廿八)日舉辦座談會,認為此案不僅是個案,更涉及人權、勞動及權責問題,顯示台灣司法亟需改革。
周靜妮法官曾任檢察官及多庭法官,最後服務於少年家庭事件審理。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注重聆聽與理解個案背景,努力為迷途少年保留重返社會的機會,但這種風格在效率導向的體系中被視為「不合時宜」。
周靜妮的夫婿曾建元表示,她在法院內部面臨來自行政體系的壓力,當她試圖反映困境時,卻未獲支持。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得知她罹患憂鬱症後,將她標籤為「問題人物」,並試圖逼退她。
陳雅玲重新檢視過去的案件,放大瑕疵,將周靜妮描繪成惡法官。當事人願意作證時,苗院卻多次阻止,並在事件後施壓,導致當事人選擇不再介入。苗院在追懲周靜妮的過程中,還利用媒體進行不實報導,造成未審先判的情況。
少年案件結果成功讓當事人返家復學,父母感謝苗院胡文傑院長對周靜妮的努力,並有多項轉變事實可證明。最高行政法院退休法官林文舟指出,應透過指導與修正改善程序,而非直接判定「不適任」,否則制度失去修復功能。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認為,周靜妮初次開庭的言行雖不周,但行為無加害意圖,目的在於矯正與家庭倫理,重懲掌摑行為是重大錯誤。
曾建元提到,周靜妮在任內身心狀況惡化,診斷為重度失眠與憂鬱症,並住院治療,顯示職業傷害警訊。然而,司法體系內部並未啟動有效的保護機制,反而加大行政處置與懲戒程序。人權學者指出,這是制度性霸凌的典型,包括公開羞辱與創造敵意環境,讓人孤立無援,形成長期的消耗與排除。
周靜妮法官最終遭到懲戒,被迫離開法院,且其律師資格也被撤銷,實質上切斷了她從事法律工作的可能性。法律界人士指出,這對已因憂鬱症受創的她而言,無異於全面封殺。制度不僅未能支持她,反而將她排除在外。
在案件發展中,苗栗地院專注於懲戒結果,卻忽略了長期壓力和疾病的背景,使周靜妮被簡化為「出問題的法官」,特定媒體也偏向權力較大的司法體系,造成對她的二次傷害。
周靜妮案令人不安的不僅是她的遭遇,而是這一切看似「合法」、「合程序」。當法官因職場壓力而生病,制度是否應先修復?當申訴被視為「麻煩」,司法體系是否已失去自我檢討的能力?當媒體只報導結果,社會又如何理解真相?
周靜妮案不僅是個案,而是關於人權、勞動、權力與責任的嚴肅考題。真正的司法改革應檢討根本問題:當審判者也需要保護時,這樣的制度是否能維護人權與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