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可可/綜合報導】新竹縣湖口、新豐地區深夜改裝車噪音擾人及集體 飆車歪風,新竹縣政府警察局長林建隆甚為重視,責成新湖分局強力打擊,展現強勢執法決心。

繼去(114)年11月首波查緝後,新湖分局與竹縣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交通隊、新埔分局及新竹市刑大組成聯合專案小組持續蒐證,並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廖啟村檢察官指揮偵辦,於本(3)月13日發動大規模專案行動。

單位動員45名警力兵分多路至桃園、新竹市、苗栗等地,同步搜索及拘提包含改裝車行老闆及騎手共犯等12名嫌疑人。

新湖分局表示,自去(114)年9月起,轄內台1線、台31線、台15線及台61線等重要路段,每逢週末深夜常有成群改裝車聚集,透過通訊軟體有組織、計畫性封路競速、燒胎、翹孤輪等不法行為,嚴重危害地方安寧,民眾時常於地區性臉書社團反映,怨聲載道。專案小組長期埋伏蒐證,掌握相關飆車集團係由改裝車行幕後號召,經檢察官指示後於3月13日動員警力持搜索票與拘票收網。

本次行動一舉查獲鄭姓男子為首之車行負責人等12名嫌疑人,並查扣涉案競速改裝機車10部、麵包車(載運車輛)1部、犯罪用手機11支、帳冊及估價單等證物。全案詢後均依涉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訊後,諭知鄭男新臺幣 10 萬元交保,其餘共犯分別以 2 至 5 萬元不等金額具保,並均併予限制住居。

新湖分局強調,本次行動採取「追人亦追車」的策略,不僅針對現場違法、違規者,更直搗上游改裝車行。除以刑法公共危險罪查辦外,到場實際從事飆車騎手,連同借車給他人做飆車使用之車主舉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6件、無照駕駛及借車給他人無照駕駛之車主舉發第21條2件、改裝排氣管、引擎、照後鏡設備舉發第16及18條11件,另有第12條車牌違規2件。上述交通違規,改裝車體裁罰金額最高9,600元、危險駕車3萬6,000元。
號牌違規及無照駕駛直接處以最高罰的3萬6,000元,其中無照還按累犯次數持續加罰。車體部分更不是罰錢了事即可,本案移置保管機車4輛併查扣車牌4面,各該車輛協請監理機關辦理調驗,拼裝車輛再處沒入銷毀,以彰顯警方嚴正執法、強力打擊危險駕車及違法改裝行為之決心。
114年度至今,新湖分局已強力取締各類違規近4,000件,將強化轄內飆車族群監控手段,持續運用科技偵查結合巡邏守望勤務取締偵辦飆車。同時嚴正警告非法份子,馬路非賽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將持續透過專案打擊與常態性勤務雙管齊下,務必掃除飆車歪風,還給民眾一個安寧、安全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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