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羽  百歲人瑞住社宅竟面臨  無家可歸  怒批制度僵化無視長者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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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議員林珍羽4月16日於民政部門質詢社會局與都市發展局,揭露一樁令人鼻酸的社宅陳情案。在大同區明倫社會住宅居住的一位高齡 101 歲長者,因受限於現行法規僵化,恐在租約到期後面臨流落街頭的危機。林珍羽直指,市府標榜社宅照顧弱勢,制度卻無法保障長者居住正義,形同制度性棄置。

「一般戶」身分鎖死  百歲人瑞租期倒數
林珍羽指出,這名 101 歲長者面臨的困境極其荒謬。由於當初是以「一般戶」身分中籤入住,即便現在已年過百歲、身分極其弱勢,但依據現行《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一旦入住後便「無法變更身分」。這導致該長者無法享有弱勢戶 12 年的保障,租期上限被鎖死在 6 年。

「101 歲的老人家,民間租屋市場有誰敢租給他?」林珍羽痛批,重新申請、抽籤、搬遷對百歲長者是巨大的身心折磨。當中央都已針對婚育家庭放寬租期限制時,臺北市府卻對這名「百歲人瑞」機械式地執行冷酷法規,難道要帶頭讓百歲人瑞流浪街頭?

數據揭露:孤老居住系統性崩潰  轉介方案淪為空談
林珍羽進一步以數據揭示問題的嚴重性:
• 臺北市目前列冊獨居長者共 10,353 人,其中中低收入戶達 4,362 人。
• 全市老人住宅僅有 4 棟、376 床,高達 96% 以上的獨居長者根本擠不進老人住宅。
• 老人住宅候補名單將近 600 人,候補路遙遙無期。

林珍羽直言,市府現有的「轉介包租代管」完全是避重就輕。試問哪位民間房東願意接受社工推薦的百歲孤老?

居住安全是尊嚴底線 林珍羽提出三大具體訴求
1.研議「超高齡長者續租豁免條款」:
內政部2026年已針對婚育家庭提出租期配套措施,既然中央能為少子化問題鬆綁12年租期,臺北市更應積極向中央爭取,針對高齡長者名下無房產的長者,研議超高齡長者開放延長至12年。
2.主動清查即將屆期的長者名單:
社會局應在三個月內,盤點全北市社宅中
來兩年內【租期屆滿】且超過 75 歲的個案人數,個案輔導確保銜接。
3.請市府通盤檢討老人住宅的供給缺口
研議增設避免社福資源相互排擠!

林珍羽強調,臺北市高齡化程度居全國前列,市府不能只在社宅招募時標榜照顧長者,卻在制度上設下生存門檻。居住安全是老後尊嚴的最低底線,市長蔣萬安應正視制度殺人的隱憂,別讓社宅成為長者的惶惶不安的中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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