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拖吊不慎致生交通事故  警方持續要求落實拖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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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聖章。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115年5月31日上午,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二分隊員警率拖吊車在臺市信義區執行違規拖吊勤務,發現1部自小貨車在松山路649號之39斜對面黃線違規停車,遂依法執行拖吊。待拖吊車行經信義區松山路650巷15弄口,紅燈轉綠燈準備上坡起步時,自小貨車脫離拖吊車掛鉤,車身倒退滑行,撞擊後方隨行之另一部拖吊車,車上員警立即指示拖吊車駕駛拉起手煞車,並考量該路段僅一線道,為避免影響交通,遂將該部自小貨車重新上架後拖離現場。

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已要求民間拖吊業者於作業時應更加謹慎,遇有上、下坡路段,應加強車輛固定措施;另員警於事故發生時,未能立即通報並下車處置,核有疏失,予以申誡一次行政處分。本件事故已由轄區分局交通分隊處理成案,並責由拖吊車業者後續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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